来源:【中国医药报】 本报浙江讯 近日,由浙江省药监局编发的《化妆品经营领域履行主体责任指导手册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手册》)首发仪式在杭州举行。 据悉,《指导手册》精心设计了合规经营篇、制度模板篇、责任清单篇、企业自查篇、化妆品知识“十问”五个章节,面向化妆品经营者、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、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、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展销会举办者、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五大类主体,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指导内容。 合规经营篇主要从主体合规、产品合法、渠道来源合法、规范销售与放心消费、广告宣传依法依规等方面指导化妆品经营主体诚信合规经营。 制度模板篇统一化、格式化设计了化妆品进货查验、经营储存销售管理、经营人员管理、不合格产品管理、不良反应报告、售后服务与投诉处理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模板。 责任清单篇系统梳理了五类主体49个方面、97条主体责任,制定了5张主体责任清单。 企业自查篇根据主体责任清单,从资质与主体、产品合法性、渠道与来源、广告与宣传、销售与售后等方面设计了化妆品经营主体自查表。 化妆品知识“十问”主要普及化妆品定义、分类、标签要求等基本知识。 (祝晓艳) 本文来自【中国医药报】,仅代表作者观点。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。 ID:jrtt (责任编辑:admin) |